息事宁人

拼音 xī shì níng rén语法 联合式
繁体 息事寍人五笔
  • 成语解释:

    1.从中调解,使争端平息,彼此相安。,2.在纠纷中自行让步,减少麻烦。

  • 出自:

    《后汉书·肃宗寿章帝纪》:“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

  • 近义词:

    相安无事,平心静气,排难解纷,心平气和,善罢甘休

  • 反义词:

    煽风点火,惹是生非,无事生非,推波助澜,呼风唤雨,大发雷霆,无理取闹,排难交镒,播弄是非,惹事生非,兴风作浪,无风作浪,挑拨是非,无风起浪

  • 与『息事宁人』字的名字:

    博人 千宁 千人 十人 儒宁 偌宁 俣宁 侑宁 优宁 休息 休宁 仟宁 他人 亿宁 人谷 人如 人吕 人一 人予 人丰 人面 人霓 人辰 人筠 人衢 人颂 人类 人玉 人裕 人锹 人钢 人有 人意 人思 人晨 人是 人昕 人猷 人槿 人楠 人查 人烽 人轩 人珲 人孙 人怡 人灏 人瀚 人溥 人涵

  • 详细解释:

    【息事宁人】是什么意思(来源:成语词典版)

    释义

    原指为政不生事扰民。语出《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后用「息事宁人」指平息纷争,以使彼此相安。

    典源

    《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筭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筭一岁,着以为令。」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莩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1>,罪非殊死2>且勿案验3>,及吏人条书4>相告不得听受,冀5>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6>。立秋如故。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朕甚餍之,甚苦之。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余。如襄城令刘方,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闲敕二千石各尚宽明,而今富奸行赂于下,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1) 有司:指官员。官员职有专司,故称为「有司」。

    (2) 殊死:斩首的刑罚。

    (3) 案验:考验其事,而治其罪。

    (4) 条书:分条记录。

    (5) 冀:希望。

    (6) 天气:四时的运行。

    典故说明

    汉章帝(公元56~88),名烜,明帝第五子,素好儒术,建初四年(公元79)召诸儒在白虎观讲论五经异同,令班固等据以作成《白虎通义》;又诏曹褒定汉礼一百五十篇。政事按光武、明帝遗规,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史家将他与明帝媲美,两朝合称「明章之治」。章帝为人宽厚,一改明帝苛察,禁用钻凿之类的酷刑。章帝曾下诏,命令所有的官员,如果人民不是犯了死罪,就不需要查验其罪,如果是官吏之间互相告发,一律不得受理,为政以不得生事扰民为重点。后来「息事宁人」演变为成语,用来指平息纷争,以使彼此相安。

    书证

    01.《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源)

    02.清.赵翼《瓯北诗话.卷六》:「其时朝廷之上,无不以画疆守盟,息事宁人为上策。而放翁独以复雠雪耻,长篇短咏,寓其悲愤。」

    03.《清史稿.卷一一.高宗本纪二》:「己卯,以用兵金川劳费,密谕傅恒息事宁人。」

    04.《清史稿.卷一五八.邦交志六》:「或更遣使赴日本报聘,辨明开炮轰船原委,以释疑怨,为息事宁人之计。」

    词典附录

    修订本参考资料:原指为政不生事扰民。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后多指调停纷争,以使彼此相安。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三˙滦阳续录五:谬答以畏,可息事宁人。彼此相激,伊于胡底乎?

    【息事宁人】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原指为政不生事扰民。《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后多指调停纷争,以使彼此相安。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三.滦阳续录五》:「谬答以畏,可息事宁人。彼此相激,伊于胡底乎?」

    【息事宁人】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简编版)

    原指为政不生事扰民,后指平息纷争,使彼此相安无事。

    【造句】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只会让问题日益恶化而已。

    【息事宁人】是什么意思(来源:教育Wiki编版)

    出处

    《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筭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筭一岁,着以为令。」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莩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1>,罪非殊死2>且勿案验3>,及吏人条书4>相告不得听受,冀5>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6>。立秋如故。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朕甚餍之,甚苦之。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余。如襄城令刘方,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闲敕二千石各尚宽明,而今富奸行赂于下,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注解〕(1) 有司:指官员。官员职有专司,故称为「有司」。(2) 殊死:斩首的刑罚。(3) 案验:考验其事,而治其罪。(4) 条书:分条记录。(5) 冀:希望。(6) 天气:四时的运行。

    故事

    汉章帝(公元56~88),名烜,明帝第五子,素好儒术,建初四年(公元79)召诸儒在白虎观讲论五经异同,令班固等据以作成《白虎通义》;又诏曹褒定汉礼一百五十篇。政事按光武、明帝遗规,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史家将他与明帝媲美,两朝合称「明章之治」。章帝为人宽厚,一改明帝苛察,禁用钻凿之类的酷刑。章帝曾下诏,命令所有的官员,如果人民不是犯了死罪,就不需要查验其罪,如果是官吏之间互相告发,一律不得受理,为政以不得生事扰民为重点。后来「息事宁人」演变为成语,用来指平息纷争,以使彼此相安。

    解释

    原指为政不生事扰民。语出《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后用「息事宁人」指平息纷争,以使彼此相安。

    近义词反义词

    煽风点火

    造句

    息事宁人的做法,有时只会助长邪恶,于事反无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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