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事实不谈,从情理上原谅。
明·张煌言《答赵安抚书》:“英君察相,尚能略其迹而原其心;感其诚而哀其遇。”
博原 博情 倩情 伯略 阮略 亓迹 允情 共情 七情 潇情 雯情 璐情 晗情 发情 浦原 原硕 原帅 原鑫 原霖 原霄 原豪 原素 原羽 原航 原颖 原画 原鹰 原鹤 原睿 原慧 原愈 原恩 原毅 原祯 原晟 原森 原梦 原熙 原悦 原墨 原澄 原满 原溶 原溪 原溥 原源 原浩 原声 原影 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