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tiān zhū dì miè | 语法 |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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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天誅地滅 | 五笔 |
(罪大恶极)为天地所不容。诛(zhū):杀。
宋·朱晖《绝倒录》:“不使丁香、木香合,则天诛地灭。”,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十五回:“我等六人中但有私意者,天地诛灭,神明鉴查。”
天理难容,不得善终,天地诛灭
天经地义
博天 化天 伏天 仲地 亿天 函天 乡天 乙天 瀚天 翰天 玥天 曦天 雯天 涵天 晗天 韶天 硕天 镜天 歆天 棋天 继天 浚天 骏天 谨天 伟地 乔天 黛天 鹿地 雅天 鑫天 鑫地 雷天 雨天 誉天 索天 策天 符天 航天 颢天 艳天 齐天 裕天 鸿天 锐天 铭天 钰天 秉天 胤天 望天 朗天
诛,杀。灭,消灭。「天诛地灭」指所作所为天地不容。多用于发誓、赌咒。语出宋.朱晖《绝倒录.养脾丸》。
典源宋.朱晖《绝倒录.养脾丸》(据《说郛.卷四四》引)李生者,居余杭门外,善货殖1>,日卖养脾2>丸于市,尝揭3>巨榜4>于前曰:「不使丁香5>、木香6>合,则天诛地灭。」家蓄二婢以事炮制。李一夜饮醉而溺死于河,其家勿知也,但怪连日勿归,遣亲信四方寻求,略无踪迹。洎官验视,或有报其家者,亟前诣之,已腐败,仅能辨认。欲求免洗涤已不及矣,遂稿葬于丛冢间,立木牌于坟云:「发药李郎中之墓。」或有题于牌后曰:「卖药李郎中,昂藏辨不穷。一朝天赐报,溺死运河东。」未几,家计萧然,其妻遣去二婢,寻去所居,携二子以事人。或有问于妻曰:「尔夫修合不苟,天当佑之,何反报之。酷耶?」他日,后夫醉之,以酒叩之,妻云:「向所遣去二婢,先夫专委之修合,一名木香,一名丁香,其实不用二药也,故受斯报云。」
(1) 货殖:经商。
(2) 脾:指脾脏,内脏之一。椭圆形呈赤褐色,位于腹腔左上侧,胃的贲门端的外侧。具制造白血球、淋巴球及分解红血球,贮藏铁质、调节脂肪、蛋白质的新陈代谢等功能。
(3) 揭:张贴。
(4) 巨榜:大的公告。
(5) 丁香:植物名。桃金娘科蒲桃属,常绿乔木。叶对生,椭圆形或肾脏形。花白色或紫色,四瓣,有香味。因花形甚小,有如鸡舌,故亦称为「鸡舌香」。花蕾及其精油为重要香料,均可入药,为芳香健胃剂、驱风剂及兴奋剂。亦称为「素客」。
(6) 木香:植物名。马兜铃科马兜铃属,蔓性多年生草本。叶纸质披细毛,通常为肾脏形或戟形。花暗紫色,先端为三角状披针形,下部呈球形。蒴果球形,有棱角。根可入药,有治眩晕、腹痛、袪痰等作用。
典故说明「天诛地灭」多用于发誓、赌咒,如违誓言咒语,必为天地所杀,形容所作所为,天地不容。宋朝朱晖《绝倒录.养脾丸》中记载,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上写:「不使丁香、木香合,则天诛地灭。」意思是: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后来,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后来「天诛地灭」演变为成语,多被用于发誓、赌咒,如违誓言咒语,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
书证01.宋.朱晖《绝倒录.养脾丸》:「不使丁香、木香合,则天诛地灭。」(源)
02.《二刻拍案惊奇.卷九》:「龙香姐,小生自那日惊散之后,有一刻不想你姐姐,也叫我天诛地灭!怎奈是这日一去,彼此分散,无路可通。」
03.《五色石.卷五》:「韦氏含着眼泪,指天设誓道:『这等孝顺的孩儿,我今若不把他做亲生的一般看待,天诛地灭!』」
04.《红楼梦.第二九回》:「宝玉听了,便向前来直问到脸上:『你这么说,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
词典附录修订本参考资料:恶贯满盈,为天地所不容。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你这么说,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
恶贯满盈,为天地所不容。《红楼梦.第二九回》:「你这么说,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
恶贯满盈,为天地所不容。
【造句】像这种做尽坏事的人,迟早会遭到天诛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