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以刑去刑。
《周书·武帝纪下》:“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以刑去刑
千以 佳以 元止 为止 书止 潇以 芊以 韵以 歆以 鹿以 革以 懿以 瑞以 琛以 惟止 浩以 峻以 妙以 止嫣 止涵 止颖 止鸿 止愚 止瑜 止祥 止柔 止恒 止浩 止若 止南 止那 止初 止彤 止沐 止欣 以迪 以瑄 以芊 以蕾 以蕙 以晗 以霏 以棠 以凌 以羡 以露 以霖 以震 以野 以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