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tuō gū jì mìng | 语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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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托孤寄命 | 五笔 |
《论语·泰伯》:“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邢昺 疏:“可以託六尺之孤者,謂可委託以幼少之君也。若 周公、霍光 也;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謂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也。”后以“託孤寄命”指受遗命托付辅助幼君;或君主居丧时,受命攝理朝政。亦泛指付托以常之重任。《三国志·魏志·徐宣传》:“詔曰:‘宣 體履至實,直内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色,有託孤寄命之節,可謂柱石臣也。’”唐 李德裕《臣友论》:“文帝 戒太子曰:‘即有緩急,亞夫 真可任將兵。’此皆得於氣志之間而後知,可以託孤寄命矣。”清 魏源《默觚上
人命 峻命 寄誉 寄航 寄莉 建命 寄瑶 寄欢 托娟 命溪 命尹 寄源 托文 寄青 命信 寄奴 寄舟 寄丹 永命 众托 命珍 无命 寄音 寄洲 寄南 寄谦 寄凯 寄石 寄华 承命 寄峤 亚托 寄萍 先托 寄鹏 兄寄 刚寄 则寄 寄梅 托娅 之托 托托 托雅 托亚 也寄 世寄 上寄 寄来 寄民 寄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