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博州 南许 升放 千灯 千许 倚州 俊灯 俊点 佳许 亿点 勃州 阿点 郴州 光点 允州 切火 冰点 八不 七点 乐只 乌灯 浚州 唯放 花火 花灯 凌州 麒州 鑫火 龄火 雨州 路灯 路放 誉州 詹放 辛州 翔州 翊州 羿州 羽放 等放 玺州 鹏州 鸿火 鸿州 盾州 盛州 盛放 盛官 龙州 竞州